贺州山清水秀生态美、城古茶香人长寿,地处桂粤湘三省(区)结合部,2002年撤地设市,辖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5个县(区),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49.5万。
贺州区位优势明显。毗邻粤港澳大湾区,贵广高铁、广贺高速、永贺高速等建成通车,每日往返大湾区核心城市高铁动车超过100趟,已融入大湾区1.5小时经济圈。
贺州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73.19%,拥有黄姚古镇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15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中国温泉之城、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市,是粤港澳大湾区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贺州自然资源富集。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60多种,钨、锡、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在广西乃至全国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拥有华南地区最大的白色大理石矿藏,是全国最大的重质碳酸钙粉体生产基地和人造岗石生产基地,享有中国重钙之都、中国岗石之都的美誉。农林牧渔资源丰富,素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之称。
贺州历史人文丰厚。自西汉元鼎六年置临贺郡,至今已有2100多年的建城史,自古就是沟通中原与岭南经济往来的商贸重镇,是多民族、多文化交融地区。
贺州产业东融提速。广西赋予贺州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出台“东融17条”及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营商环境优良,产业发展提速。碳酸钙、电力、钢铁冶金三大支柱产业保持高速增长,黄金珠宝、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快速成长。
为进一步满足贺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动“人才强贺”战略深入实施,高水平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经研究,2023—2024年度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3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人员);
2.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引进岗位可放宽为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前400名高校及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市校合作协议的高校毕业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层次的考生需为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3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3.“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拥有行业内最高等级的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有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工作经历,或在省级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从事科研工作,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 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最高学历在校学习成绩达到百分制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GPA为3.0以上,且无补考或重修的科目;
5.属本公告引进范围人员,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引进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8:30—12月20日17:30期间,登录贺州先锋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提交《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与资格审查单位沟通,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时提供。考核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20日前向引进单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引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23年11月10日8:30—12月22日17:3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考生《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开考比例
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引进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此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先锋党建网公布。
(四)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1日—1月5日期间(此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报名系统提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以便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
1.纸质《报名表》;
2.纸质《面试通知书》;
3.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六)面试
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贺州先锋党建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计划引进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七)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引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出并经此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出具书面考核聘用意见。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引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出并经此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贺州先锋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参照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
三、人才政策
根据《贺州市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等人才政策精神,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安居补贴和生活补贴
1.市直单位引进人才津补贴
(1)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专家学者,安居补贴和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具体由我市和引进对象洽谈商定。
(2)引进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各类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人选,安居补贴40万元,生活补贴2000元/月。
(3)引进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安居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1000元/月。
(4)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安居补贴20万元;其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安居补贴15万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生活补贴800元/月。既有正高职称,又有博士学位者,可同时享受双份补贴。
(5)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安居补贴10万元;其他硕士研究生,安居补贴6万元。
(6)对市直单位引进的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00元/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按年度集中发放。
(7)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安居补贴6万元。
2.县(区)引进人才津补贴
(1)安居补贴:县(区)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安居补贴5万元—6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居补贴6万元—12万元,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博士研究生安居补贴15万元—25万元。
(2)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补贴300元—500元/月,博士研究生补贴800元/月。
(3)购房补贴:平桂区和昭平县的引进人才可以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购房补贴5万元—6万元,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15万元—20万元。
(二)人才公寓
我市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均可享受租住人才公寓。每间公寓配备电视、空调、床、沙发、衣柜以及基本厨卫设施等,接通有线电视、宽带,人才可拎包入住。
(三)子女入学
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或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硕士学位及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人才子女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或小学、初中的,按其实际居住地由主管教育部门在对应学区内优先安排。在外地普通高中就读需申请转学到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等级相当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
(四)配偶安置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才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一次性给予配偶随迁安置补贴每人2万元。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随迁来贺州工作,可以享受配偶就业优惠政策。
(五)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
在贺州市工作并经认定的A至E类、F类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根据工作需要,柔性引进到我市挂职或每年在贺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可按照干部医疗保健规定享受1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
(六)职称奖励
为激励广大人才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对取得相应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奖励3万元—4万元。
(七)“人才绿卡”政策
经贺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且属于A至E类的高层次人才,以及F类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申领贺州市“人才绿卡。“人才绿卡”持卡人可享受人才公寓租住、子女入学、优先就医服务、免费健康体检、方便交通出行、景区旅游门票免费等10多项专属服务。
(八)科技创新政策
属于贺州市产业急需的技术攻关类科研项目给予不超过25%的财政支持,成果转化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最高补助200万元;对研发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每项一次性奖励5万元,5年内累计研发5项以上的额外奖励10万元。
对建成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创业平台,给予10万元—500万元不等的财政奖励。
(九)创业政策
属我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由财政按项目实施进度给予50万元—500万创业启动资金,所在园区或基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创业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贺州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四、人才引进宣讲会
时间:2023年11月23日(周四)上午9:30
地点:德赢vwin055雁山校区,容园研究生社区,研究生活动中心
五、其他事宜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贺州先锋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本公告由贺州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贺州市委人才办 0774-5124657,0774-5123955
贺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4-5136583
监督电话:
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74-5128872
附件:
附件1:贺州市2023—2024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贺州市“市校合作”高校一览表.docx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4:核心课程证明.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1:贺州市2023—2024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