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德赢vwin055研究生奖助学金(校设类)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师政学工〔2022〕81号)精神,为帮助我校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类经济困难,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特开展秋季学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7月1日至通知下发当日,遭遇四川泸定地震、受新冠疫情影响、遭遇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2022年已获得过临时困难补助的研究生,此次不再申报。
全国各地疫区的我校在读研究生,符合以下情况的均可申报:
1.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进行医学隔离观察且医学结果为疑似新冠肺炎的研究生;
2.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研究生;
3.因疫情导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一事一议。
二、申报类型
(一)遭遇四川泸定地震
(二)受新冠疫情影响临时困难补助
1.疑似病例营养补助;
2.确诊病例营养补助;
3.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困难补助。
(三)遭受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12月9日前)
1.学生对照补助类型提出申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申请理由不少于300字,内含受灾情况;疾病或意外伤害情况等)、系统上传佐证材料备查(须将所有佐证材料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中上传,文档格式为.doc/.docx/.pdf均可),提交申请,详见附件1《系统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
2.申请审核通过后,导出《德赢vwin055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适当调整表格间距,本人手写亲笔签名;同时,学生自行打印相关佐证材料,连同申请表一并提交至辅导员处。佐证材料包括:
(1)遭遇四川泸定地震临时困难补助
A.房屋倒塌须提交清晰照片1-2张或受损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B.家庭居住地在城镇须提交社区证明一式一份,家庭居住地在农村须提交村委证明一式一份(可委托家人代办及拍照转给学生,彩色打印)。
(2)受新冠疫情影响临时困难补助
A.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B.家庭居住地在城镇须提交社区证明一式一份,家庭居住地在农村须提交村委证明一式一份(可委托家人代办及拍照转给学生,彩色打印)。
(3)家庭遭受疾病和意外伤害临时困难补助
A.本人或家人如有确诊重大疾病和严重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须提供诊断书、住院证明和费用清单及发票等材料各一式一份(若不方便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需清晰可见)。
(二)学院(部)审核及材料报送(12月16日前)
1.根据“应助尽助”、实事求是的原则,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在学院(部)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部)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系统导出《德赢vwin055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连同《德赢vwin055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佐证材料,学院(部)公示文,加盖学院(部)公章,以上3类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于12月16日(周五)上午12:00前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雁山行北541办公室、育才田楼225办公室);
《德赢vwin055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EXCEL格式)、已加盖公章的公示文扫描件(PDF格式),以上2类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gzbzz@163.com。
备注:审核及相关材料导出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系统申请操作指南(辅导员、副书记端)》。
(三)学校审批(12月23日前)
研工部对各学院(部)上报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确定受助研究生名单和金额,并在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
在受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一次性入卡的方式将补助发放至受助研究生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与奖助办联系,联系人:张亚静,联系电话:18978329893。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1202.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