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征集受奖助研究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2-09-29浏览次数:14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集受奖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4号)要求,现开展受奖助研究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在近十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遴选1名在校期间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领城取得突出成就或以自身力量带动家乡群众脱贫致富的研究生(以农业、医学、教育或艺术等专业为主),2012-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1。

       (二)推荐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突出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脱贫家庭研究生可优先推荐。

二、材料要求  

       (一)案例材料应以第三人称讲故事方式撰写,语言生动具体,主题要突出人物特点。若推荐受奖助学生为毕业生,应同时撰写在本校就读期间和毕业后读书或就业情况,描述时间跨度不少于6年(含6年)。  

      (二)案例报送包括文字材料和照片,其中文字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历、个人事迹和学校老师(单位领导)评价,图片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等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 个人简介。100-150字,舍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专业、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工作单位。个人所获重要奖项与荣誉等。所获奖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2. 个人事迹。1500-2000字。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15-23个字,集中反映人物事迹的闪光点,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出小标题。    

       3. 老师(领导)评价。500-1000字。评价主要从老师(领导)视角描述被推荐人物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闪光点,具有对推荐人个人事迹进行总结和提高的作用。    

       4. 个人照片。与个人事迹紧密相连的、能充分反应学生个人风采的照片2张,照片标题为:学校+学生姓名,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00x800。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部)广泛宣传、深度挖掘在校生和校友优秀事迹,认真组织推荐研究生案例1篇,并于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下午4:00前将案例材料以“学院+学生姓名+案例”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jsgzbzz@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研工部就业与奖助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亚静,联系电话:18978329893。

       附件1. 2012-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