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上学期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研学位[2018]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请各学院加大对创新计划的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创新计划项目按时结题。现将本年度项目结题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7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1年期),以及2017年以前的创新计划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书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课题主持人为毕业班学生且未达到结题条件的,由导师指派下一届学生完成。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课题者,须进行撤项和退回经费,并由学校交教育厅备案。
(二)2018年创新计划,如已达到结题标准,也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一)历年教师专项教改课题于4月27日之前将结题书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上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学校将行文上报教育厅,由教育厅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结题。
(二)各类学生(博士、硕士、论坛)项目于4月30日前将热装成册的结题报告书,上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结题报告书热装成册(统一的封面格式,一式两份),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目录;
2、结题报告表(见附件2,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课题申请表(不须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4、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3);
5、重大事项变更表(无变更,不须提交);
6、项目研究成果目录及复印件(研究成果的形式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调查报告、专利申请书、课题挂钩的毕业论文(盲审两个专家鉴定为优秀)、学术论坛总结报告等)。
四、评审工作
(一)项目原则上达到申报书所提出的结题目标时方可结题,其他情况由评审会决定。
(二)质量评审达到“合格”为通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结题评审未通过项目需延期继续进行研究。
(三)项目通过评审后,学校统一下文作为结题证明。
(四)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
五、课题经费
(一)项目结题后须上交经费本(在经费本右上角写上负责人联系电话),若已经结题而经费未使用完毕的,应尽快使用。
(二)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经手人为课题组负责人,审批人为负责人的导师或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核人为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老师。各创新计划项目报账时,需要拿粘贴好的报账凭据并签字后,经过网上预约,再到财务处报账。
(三)由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属于区拨专项经费,根据财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2017年4月6日),超过一定年限的经费将按比例或全部收回学校财务重新分配,因此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六、学院工作要求
(一)通知本学院所有未结题的2015-2017年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
(二)督促已毕业但未结题的研究生提交结题报告书或办理变更手续。
(三)各学院应当加强研究生创新计划的管理,对于超期未能结题又不办理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项目所在学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名额分配中酌情减少指标。
(四)通知2018年创新计划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日之前提交中期进展报告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七、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结题公文,相关后续工作通过学校创新计划管理qq群(117191945)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研究生学位办咨询、办理,地址:田家炳教育书院220办公室。联系电话:5848382,联 系 人:李延老师。
研究生学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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